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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九十八章 季晟首创合伙人制度 (第7/9页)
因为季晟控制了合伙人委员会,能够成为合伙人的必定是他的人,也就是说,五名成员必定是董事会成员,而这五名成员又会占据董事会一半席位,即,董事会的其他成员不能够对董事会进行绝对控制。 “那如果有意外因素导致华金合伙人退出董事会席位呢?”罗伯特.劳伦斯问了一个关键的问题。 爱德华和其他人也觉得这个问题问得好。 “呵呵,这点你们不用担心,因为在公司章程里我还加了另一条规定。”季晟微笑着说道:“那就是如果董事会成员里华金合伙人的席位小于或者等于半数,华金合伙人有权利在任何情况下指定缺少的董事会成员。” 我的法克! 你这已经不是狠不狠了,而是残暴专政了啊! 爱德华等人终于知道季晟的手腕有多强硬了。 然而还没等他们感叹季晟到底有多“暴君”的时候,季晟又补充了一句,“最后,为了防止其他股东通过修改或者重新制定公司章程而架空华金合伙人团队,我会在招股书中对公司章程和合伙人制度做出进一步明确的规定,必须经过股东大会中获得持有超过百分之九十五的投票权通过,才能对公司章程进行修改!” 萨拉曼碧池! 怪不得你说哪怕别人拿去百分之九十四的股份都没用,合着只要别人改不了公司章程,那你就可以永远一个人独行专政下去啊? 爱德华、艾梅.洛威尔等人听完这个“华金合伙人制度”后全都冷汗淋漓,他们早就知道季晟这人在金融行业拥有神一般的能力,可他们怎么都没想到,季晟在公司权利这一块同样玩得炉火纯青。 大家终于知道季晟这人有多么可怕了。 不过他们却怎么看怎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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