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
第217章 (第3/3页)
例外。不过现在距离天黑还有一段距离,他得在夜幕降临之前,先给自己找点什么乐子。 太早回家可不符合游戏人间花花公子的人设。 “啊,还是提不起劲,果然还是回家去泳池晒会儿太阳吧。虽然太阳快下山了。”做下决定后,他重新启动了红色跑车,一脚便将油门踩到了底。 还没开两分钟,手机便响了起来。 瞄了一眼,居然是‘弗洛斯’。 (注:伊森这个名字来自于希伯来语,有‘力量’的意思,而force则有武力、魄力的意思,就是伊森给自己取的代号,这里伊森的身份虽然就是罗宾,但是并没有实用罗宾这个称号。) 弗洛斯是布鲁斯另外一个身份下结识的小朋友,也是他现在的搭档。虽然,他并不喜欢在用蝙蝠侠身份行走时,带着这么个小家伙,但不得不承认,黑暗中孤独战斗时,有这么一个陪着自己说话、辅助自己战斗的人,的确让他的痛苦和压力减少了不少。 人终究是社会动物。 还记得他第一次见到弗洛斯,是在五年前。 那时候,弗洛斯还是个十三岁的少年,梦想是将来做一名警察,能够匡扶正义,守护民众。 因为刚搬来哥谭才堪堪一年,接触的最多的也就是学校里的学生,他还没真正接触到哥谭背后的腐朽肮脏,那闪亮的少年梦在这座城市里,犹如海底珍贵的珍珠一般美丽。 令他也为之动容。 但是这不足以让蝙蝠侠为此特意停留。 身为黑夜的守护者,他有太多的事情要去做了。 后来是怎么就两人结识熟悉,并变成搭档,一起行走于哥谭的黑夜中,守护着他们所在意的一切? 哦,布鲁斯头痛的回忆起,是自己被扒掉马甲的那一刻。
上一页
目录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