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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63 (第3/4页)
硬刮起来。 宋书栋自告奋勇上场,先是跑去水房接了水,回来兑进搪瓷盆子的冷水里,调好了水温,又想起自己屋里有块洋胰子,取回来打在湿毛巾上,开始往杜云峰脸上涂。 “你行吗?”杜云峰仰头坐在板凳上,那旅店不甚高级,床和椅子凳子都是粗藤的,是用几年就得扔的廉价货,不过他们只住得起这样的店,他瞄着宋书栋手里提起来的刮刀,“不要害怕,手不要抖,他们今晚查不到这,放心吧,戈登道离这里太远,他们不会马上排查到这。” “你咋知道?”宋书栋放下毛巾,手上的刮刀开始比划,得从脖子开是刮,从那就开始有硬胡茬了,“今晚不到,明天后天呢?我看城里都戒严了,这不比奉天,咱还能认识几个人帮忙打掩护,现在要出城可真难办了。” 杜云峰瞄了一眼头顶探过来这张脸,喉结咕哝了一下,但是识时务的没讲话,他心里也奇异了一下,自己咋知道今晚人不会找上门? 没什么理由,好像就是一种直觉。 天生的,一种生存直觉。 但又好像不是直觉那么简单。 就好像他行动的时候,会直觉的感知到对方的枪、匕首一类的武器最可能藏在哪里,也能本能的感应到对方是真服了,还是会伺机反抗。 一切都太快,各种连锁反应瞬间完成,这是一种生理本能,生俱来一般,融化在血液里,成长在骨髓里。 伸手穿衣,张嘴吃饭,都是本能。 可真要细究起来,更像是重复了千百遍的动作,从第一步到第一百步,因为经历的次数太多了,中间那九十九步都省略了过程,看起来就是从一直接到一百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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