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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1 (第3/4页)
来,误不了大事。 最后他作出了决定:回一趟意大利。 连里批了他五天假期。现在西线已基本没有战事,84师每天做的事就是沿着易北河岸巡逻。 不过有一个小小的问题:盛锐是半路转正,因此只有野战服,没有常服。这次的意大利之行有作秀的成分,不是去打仗,更何况还要去梵蒂冈,穿着野战服不合适。 大棒非常慷慨:“我的排里出去的人,必须比别人都帅才行。——哈尔,把你的借给他!” 哈罗德:“……” 正规情况下,与美军常服搭配的是船形帽,就是那种没有帽檐、形状扁扁的软呢帽。但是每当休假或私下出行时,很多士兵还是会选择戴大檐帽,原因就一个字:帅。 既然大棒指示了要比别人都帅,哈罗德就把自己的大檐帽贡献了出来。 盛锐长相漂亮,现在身材也性感,穿起笔挺的常服自然是玉树临风有模有样。哈罗德一边帮他扣武装带、佩戴勋略,一边忍不住赞叹:“Ray,你真应该去当军官,有那种范儿。” 盛锐的心思却不知不觉滑向了另一个方向。 他曾经参加过一个朋友的婚礼,陪着新郎去接新娘。那个可怜的新郎官受尽折腾,又扛麻袋又灌辣椒水,最后才得以把自己的爱人抱出闺房,带上花车。 他此刻就有一种要去接新娘的感觉。 情不自禁地,生出了满心的期待。 走了这么远的路,终于,就快要看到结果了。 只要能把那个人接到身边,不论要吃多少苦,他都在所不惜。 意大利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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