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逐鹿天下_第218章 杀鸡儆猴 首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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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218章 杀鸡儆猴 (第3/8页)

冷汗。

    刑期动不动就五百年八百年,化成灰了也要服刑吗?

    魏书航看到李盛礼的疑虑,他现在进入广东巡抚衙门工厅当一名小官,比较了解《秦王律》。

    他给李盛礼解释道:“李兄,秦王颁布的《秦王律》只规定了两种刑罚。

    死刑和劳改徒刑。

    死刑不用我多言,基本都是枪决。

    没有枪或不适合用枪的地方,也会采用绞刑。

    劳改徒刑不同于大明的刑罚。

    秦王认为,罪犯也能产生价值。

    想要在监狱中吃好喝好,获得一定的待遇,必须要劳动挣工分。

    工分挣得多,还能获得减刑。

    劳改徒刑最低三个月,最高无上限。

    根据所犯罪行的恶劣程度,获得的刑期也不同。

    造反罪,动辄就是一两万年。

    杀人罪不判死刑,也是一百年起步。

    犯了多种罪行,他们的刑期相加就是最终刑期。

    规定这么多刑期,主要是为了防止恶劣行为的罪犯减刑。

    秦王每一次特赦,最多减刑五十年。

    这样重罪的罪犯,就不会因为特赦被释放。”

    李盛礼听到张书航的解释,他就知道刘家彻底完了。

    刘三峰的刑期是八百二十九年,他就是运气好,遇到几次特赦,也不会从监狱中出来。

    李盛礼不解的问道:“秦王这么做,他就不怕刑期太高的罪犯,对未来失去希望,做出一些出格的事情。”

    魏书航笑着说道:“这些人罪有应得,不犯重大罪行,也不会被判罚那么多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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