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末逐鹿天下_第128章 官制调整 四川军政主官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128章 官制调整 四川军政主官 (第2/12页)

,他能管理省一级的吏厅、户厅、刑厅、工厅、教育厅、卫生厅。

    这一套制度到府一级,变成吏局等,县一级是吏分局等。

    各地的巡检,全部并入各地刑部,刑部的官吏也改名为巡捕。

    苏河在之前发现,总有百姓误会巡检的职务,改成刑部并把名字改成巡捕,更能让百姓清楚认识巡捕的职务。

    各地的衙门,受到当地巡抚和上级衙门双重管辖。

    苏河这么做,主要是为了分巡抚的权力。

    大明巡抚的权力太大,军政一把抓。

    总督权力更大,能管理几个省的军政。

    督抚权力太大,遇到能人会很强,遇到废物会造成整个地方糜烂。

    中央权威削弱后,就会变得尾大不掉,慢慢在当地形成一股势力。

    明末大明亡的太快,建奴又快速统一中原,还看不出来太大的弊端。

    这个制度的弊端,清末就看得很清晰。

    巡抚负责行政职务,省一级还设立督察厅和高级大理寺。

    省督察御史和省大理寺卿,他们与巡抚是级别相同,没有上下级关系。

    府和县与省差不多的配置。

    这两个部门,直属于上级部门,经费和人员晋升,都由上级部门统一调配。

    税务局、储粮局和银行,也会在各地,设立它们的分支机构。

    苏河设置的这套官府制度,官吏人数比大明的官吏多。

    设置这种这么多的官员,就是为了让官制符合工业化等大发展。

    只靠一个巡抚或知府,管不了太多东西。

    提供的官职多,也能吸引读书人参加科举。

    苏河设计这套官制,有两个重要的目标。

    第一个目标是分权,当地主官有一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