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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40 (第4/4页)
” “不是厕所,是原子中第三个分子。” “是你说厕所的。”我笑。 他着急,“你到底明白不明白?” “坦白地说,并不。”我摇头。 “上帝。”汉斯说。 “OK,你们在设法发现原子内第三个成分,一切物理学皆不属‘发明’类,似是‘发现’类,像富兰克林,他发现了电,因为电是恒久存在的。人们一直用煤油灯,是因为人们没‘发现’电,是不是?电灯泡是一项发明,但不是电,对不对?” “老天,你终于明白了。”他以手覆额。 “我念小学三年级时已明白了。”我说,“老天。” “你不觉得兴奋?”他问。 “这有什么好兴奋的?”我瞠目问。 “呵,难道还是法律科值得兴奋?” “当然。” “放屁。”他说,“把前人判决过的案子一次一次地背诵,然后上堂,装模作样地吹一番牛……这好算兴奋?” “你又不懂法律!别批评你不懂的事情。”我生气。 “嘿。”他又咬起烟斗。 “愚蠢的物理学家。”我说。 他笑了,“你还是个美丽的女孩子。” “但欠缺脑袋,是不是?”我指指头。 “不,而且有脑袋。”他摇摇头。 “你如何得知?难道你还是脑科专家?”我反问。 他笑,“吃你的苹果批。” “很好吃,美味之极。”我问道,“哪里买的?” “买?我做的。”他指指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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