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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23章 权力再分配预案 (第3/5页)
当时也没什么,似乎谁都不记得这个事情了。谁知过了几个月之后,却有人拿这张条子大做文章,最终将莫言定性为破坏选举,判处有期徒刑七年。 这也是因为莫言立身甚正,经济上作风上,都没有什么大问题给人去抓,省纪委调查组下来,被莫言硬邦邦地顶了回去。最后也不得不着落在这张条子上边,拿下了莫言。 严格按照选举法的规定来说,莫言这么做,勉强也能和破坏选举挨得上边。毕竟那张条子,确实是他亲笔所书,不是作伪。 但根据眼下全国选举的大环境来说,莫言这么做实在是无可厚非。任何一次选举,上级领导都一再要求,必须贯彻组织意图,保证组织推荐的候选人当选。莫言身为火炬区区委书记,要求人大选举的时候贯彻组织意图,不过是通行的作法。唯一欠妥之处,就是不该写那张条子,白纸黑字,留下了物证。 拿下莫言,用了这样的理由,也要算被逼无奈。实际上这是很破坏“规则”的。一方面,保证贯彻上级党组织意图,是地方党委书记最重要的职责之一,组织意图不能贯彻落实,党委书记是要被严厉问责的,会被质疑掌控能力出了大问题。一方面,又以这样的罪名给区委书记判刑七年,岂不是开了一个极其恶劣的先例? 但官场上,所谓官大一级压死人,就是这个意思了。 上级领导下定决心要搞你,总是能找到理由的。 “李伯伯,莫言这个案子,一定要平反。类似莫言这样的干部,已经非常之少了。可谓是凤毛麟角。如果这样的干部,都是如此下场,久安干部队伍的风气,就会坏透了。除了无原则地奉承迁就上级领导,不会再有其他的动作了。莫言不平反,久安的干部队伍建设,根本谈不上正本清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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