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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节 (第2/6页)
学后周一到周五每天早上都有早自习,得七点十分就要到学校早读,从华澄君庭到盛阳中学不堵车的情况下开车需要十五分钟,江怡喜欢早一点到教室,六点二十就到楼下吃早餐,这个时间太早了,程向瑞有晨跑计划的时候会醒来陪江怡一块吃早饭,顺便过问一下她在学校里发生的事,有空会亲自送江怡去学校。 周二这天早晨便是如此,程向瑞还送了一只笔给江怡。 “程叔叔,这个…你怎么又给我买东西啊。”江怡看了看那只笔,很漂亮的一支笔,眼睛微微亮。 这支笔是支可以装笔芯的水性笔,外形很特别,笔帽是紫色,渐渐过渡到粉色,外表镶嵌着一些小碎钻,笔帽上挂着一个库洛米吊坠。 在程家住的这段时间,程向瑞送过她很多东西了,书包衣服鞋子,还有各种文具。 “叔叔一个朋友的女儿就用这种笔,实在好看,就忍不住给你也买了一支,女孩子啊,就得多用点漂亮的东西,这样人肯定会越长越漂亮。”程向瑞笑道。 以后江怡可不一定还有机会借住在他家里,他也不可能真有这么一个贴心的女儿,自然见到什么好的都想买给她。 “谢谢程叔叔。”程向瑞对她真的太好了,江怡弯唇跟着笑起来。 “不要总给叔叔说谢谢,见外了。”程向瑞道。 今早上原本程向瑞是想亲自送江怡去学校的,但是临时接到一个电话,公司的事情,得直接去公司,就只看着江怡上了梁福全开的车。 大概是那只笔太漂亮,女生对漂亮的文具,首饰这些,都没多少抵抗力,去学校的路上,车里,江怡从文具袋里拿出那只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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