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穿成火葬场文里的深情竹马 第144节 (第3/8页)
眼光环下,男男女女们都热切且好奇地围了过来。 只除了那么一小波人。 以程浩锋为首的一小波人。 程浩锋家境不错,起码在澄县不错,相貌中等偏上,个子很高,十分擅长体育,成绩也还可以,这次期中考试考了全班第二,年纪四十九。 可惜,在裴谨修的实力碾压之下,班上几乎没有人还记得他这个第二了。 程浩锋最早听到裴谨修这个名字是在老师办公室里,开学第一个周的一天课间,程浩锋去送作业时,意外听到办公室里的老师们在热火朝天地聊一个学生。 一个刚刚跳级考上初中的九岁小孩,一个有希望冲击高考市第一甚至省前十的天才儿童,一个不出意外板上钉钉的京大预备役。 裴谨修。 没有一个老师能拒绝得了这样的学生,胡悦骄傲得十分矜持,炫耀得十分隐晦,办公室里一时间暗流涌动的,有人说现在才刚上初中,高考还有六年呢,未来的事谁都说不准,现在捧得太高,以后也许哪天就伤仲永了。 也有人说,现在聪明只是一时的,初中的东西本来就简单,上高中以后说不定就跟不上了,而且过早出名不是好事,天才的美誉可不是谁都能担得起的,活在众人的瞩目之下,一点都退步不得,就怕有名无实啊。 胡悦微抬下巴,摇了摇头,温和但也坚定道:“你们没教过他,但凡教过就知道,他是真的天才。” 何谓天才? 除却那份过人的聪慧灵光,便是百折不挠的毅力,坚定不移的恒心,贯彻始终的专注力,善于反思总结与归纳,永远知行合一,稳中求进。 在胡悦看来,旁人的担心都太多余了,裴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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