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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76 (第2/4页)
他突然笑了下,既然已经药石无灵,又何必挣扎? 难道能把这人放下吗? 他假设性的这么一想,顿时觉得有把刀子在剜自己的心脏,疼得快要窒息。 方城仕常夸他自制,是知道他给自己画了个圈,永远在线内。 被方城仕带在身边的这些年,祚烨已经好久没有钻牛角尖。 他自认自己已经长大,也对得起方城仕的夸奖。 所以这会他的迷茫只是一瞬,就被十四岁的少年英勇快刀斩乱麻。 他喜欢这个人,还要一直这么下去。 祚烨低下头,距离方城仕的唇只有一寸:“仕哥,我要追求你。” 说完,他把自己的幻想变为现实。 只是一刹那,两个人都没了初吻。 作者有话要说: 年轻就是好啊。 终于把搞事的开端敲定了。 ☆、51 方城仕当然不知道祚烨有怎样的一腔雄心壮志。 甚至可以说他连祚烨的变化都没看出来。 第二天酒醒,他除了头有点不舒服,把婚礼上的事忘得七七八八外,回来之后的事一概没记忆。 醒过来一看,自己浑身上下只剩一条改良版的亵裤,登时头如斗大。 这还是他来这个时代第一次醉酒。 没有惊心动魄,没有荡气回肠。 都是义在作祟。 他知道自己的酒品很好,铁定没做出格的事,可看这架势,给人添麻烦是不用说的了。 祚烨已经去上学,方城仕找不到人来问,只好先爬起来穿衣服。 洗漱过后,又喝了壶茶,方城仕才觉得自己摆脱了死狗前面那个字。 方城仕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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