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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卷阅读107 (第2/4页)
,一手虫爬式的字体让他胆怯的不敢下笔,那司徒瑾的字体可是非常刚劲有力,浑洒自如的简直和他的人一样帅!这使得他自惭形秽。 怎么办呢?之乎者也不擅长,语法皆不通,只好附庸风雅寄了一片白棉布。 不写情词不写诗,一方素帕寄心知。心知拿了颠倒看,横也丝来竖也丝……满满的都是相思啊! 司徒瑾不会不明白给扔了吧? 没关系,还有晋伯呢,身为军师的他定会解其意。情商这回事啊,好像两个人都不太高……叶剪秋无奈地挠了挠头,抬眼看着面前的朝歌,心里又多了一层担忧。 朝歌是个美人,但他尤自不知。而且这个美人很豪放,他自己更是浑然不觉。 这让身为兄长的叶剪秋有些发愁。没错,任何司徒瑾的兄弟,也是他的兄弟! 和司徒瑾那英气勃勃的帅气不同,朝歌属于另一种美。 朝歌的脸部线条非常柔和温婉,尤其是在火光照映下的朝歌非常漂亮。眼波潋艳如水,眉毛修长秀气,睫毛浓密且卷翘,高鼻粉唇,下巴精致,锁骨分明,而且他皮肤极佳,如同牛奶般细腻紧致。 这样凝脂如玉的皮肤可是在这个干燥多沙的地方很少见的,朝歌一出现,他这张脸就如同水晶般耀眼。 朝歌年少,青涩鲜嫩。他那双正在涂抹药膏的手指洁白的几近透明,一头黑发随意的披在脑后,眉眼如黛,眼白纯的发蓝,面容如同水墨画般清雅,怎么看都是一个古典的东方美人。 如果朝歌微微一笑,绝对有风光霁月倾城之姿。 可惜……这个美人的表情举止生生将他一张好底子破坏了不少。 朝歌不苟言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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