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体:大 中 小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第309章:抚恤与犒赏【二合一】 (第8/11页)
军职; 倘若“该烈士户”父辈战死、且子嗣尚未成年,则当地官府将代表朝廷无条件代为抚养,应承担这户人家一定年数内的所有基本开销。 等等等等。 这些,才是魏国「抚恤」阵亡士卒的重头。 似这般改制的好处是,魏卒能更放心他们的身后事,而对于魏国朝廷来说,虽然似这般改制,朝廷需要支出的实际金钱其实更多,但胜在能避免一下子拨出巨大数额的抚恤金。 就好比这次战争,正规军包括县兵在内,单军卒阵亡人数就超过二十五万,若是按照旧制,这要魏国朝廷支出何等数额的抚恤金? 搞不好国库就直接搬空了,甚至于还会因此出现严重赤字,还谈什么恢复发展。 值得一提的是,除了以上抚恤款项以外,因年老、伤残退伍的老卒,还会被魏国安排到地方上,或担任「里正」、「地保」,或派去看守官道、轨道马车沿途的驿站——在魏国兵部辖下驾部完成了对「全国路网」的整体改革之后,官道、轨道马车沿途的驿站,已经具备了茶摊、酒肆、客栈之类的职能,足以让这些退伍的老卒养活自己。 不得不说,正因为魏国有着非常完善的抚恤制度,使得魏国的士卒在战场上完全没有后顾之忧,因为他们知道,无论是他们因为战争而伤残,亦或是战死在战场上,他们的国家,亦会承担起照顾他们、以及赡养其老父老母、抚养其幼儿幼女的责任。 话说回来,这是魏王赵润登基后魏国旧有的抚恤体制,但这次,内朝大臣介子鸱却在抚恤的款项中又增添了一条,即在全国各郡县内建造类似于学塾的军塾,吸收那些阵亡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