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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七十九章 交流 (第5/10页)
》)。 以此推论,民间再嫁者当更多。当然,唐代也有人讲贞节,但“唐代贞节观念很淡薄,并不是个个妇人夫死都要改嫁,不过社会上不禁止改嫁,不逼令守节罢了”(陈东原:《中国妇女生活史》,商务印书馆,1937年)。 直到北宋时,法律仍准许寡妇招进后夫,称为“接脚夫”。但到了南宋,随着理学的发展,礼教兴起,其所关注者自不仅仅是观念形态,而是人们的实际行为。故从礼教的立场而言,是要“禁止改嫁”“逼令守节”的。从宋以后的历史看,礼教在这一点上是相当成功的,其表现便是宋以后各朝列女人数的骤然增加。据有人从《古今图书集成》所收资料统计,在历代节妇烈女的总数中,宋以前历代不过187人,宋、金时骤增至302人,元代742人,明代35829人,清初也有12323人(见杜正胜主编:《吾土与吾民》,台湾联经出版公司,1983年)。 宋人不独讲贞节,还讲贞cao。贞节说的是已婚妇女的事,贞cao则扩展到未婚女子身上,即所谓童贞问题。陈东原先生曾说:“到了宋代,我发现对于妇女的贞节,另有一个要求,便所谓‘男性之处女的嗜好’了。古代的贞节观念,很是宽泛,渐紧渐紧,到了宋代,贞节观念遂看中在一点——性欲问题——生殖器问题的上面。从此以后,女性的摧残,遂到了不可知的高深程!”(《中国妇女生活史》) 这样一来,新婚之夜检查新娘是否处女就成了婚礼中不可少的仪式,贺客们都极关心男方在翌日清晨出示新娘“落红”的标志。若新娘果为处女,男方还要向女方送去上书“闺门有训,淑女可钦”的喜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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