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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10章:开战前的准备 (第5/6页)
投诉,更加强了广州当局对珠江河口的管理,相信此时不是正常的朝贡使团已不被允许进入广州。于是,很多外国客商甚至使者们觉得明朝官府越来越霸道了。 到了弘治时期(西元1488年——西元1505年),外国船只在珠江沿海湾停泊的范围一直在扩大,从珠江西海岸的“新宁”到东海岸的“鸡栖”,都是夷船停泊的湾澳。这使得“贸货海口”的活动持续地快速发展着。 不过,“屯门澳”的海域应是最热闹的湾泊地点,因为在海湾里贸易的外国人,大多”先年率无定居“。 贸易完成后,这些外国商人便得坐船离开,等待下次贸易季节再来。但值得一提的是,当时的贸易形态应是“船船贸易”,即当外国船抵达抛锚后,由明朝的中国官员随即登船检查并进行抽税,此乃“惯例”。 之后,则是由中国商人与外国商人再进行船对船的贸易,也就是双方“以货易货”的所谓“公平买卖”了。 因此,在外国船湾泊的海澳并无码头或仓库等设施,而外国商人也不必上岸便可满足贸易所需。这是广东地方官员规定的,且对外国贸易船进行抽税已有相当长一段时间,初期的抽税可能由官僚随意决定。 这些收入将成为地方官府收入的主要来源之一,而地方官僚也会利用职权收受利益或中饱私囊。不过,这种未经明朝中央朝廷认可的行为,必然会惹来关注,毕竟东、西二厂的“锦衣卫”们眼睛雪亮着呢。 到了正德年间,外贸抽分制日趋规范化,可以说是明朝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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