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明游戏_【神明游戏 第一部】 1 首页

字体:      护眼 关灯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

   【神明游戏 第一部】 1 (第2/8页)



    真是无奈啊,抽到这么个下流龌龊的职业……李胜来不及吐槽,高台之上的

    光团爆发出一拳光晕,扫过了在场所有人。

    【现在,游戏正式开始。】

    光芒扫过,李胜感觉自己迅速坠入黑暗,而后迅速失去了意识。

    ……

    等李胜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一张逼仄的小床上,同时大量的讯息涌入脑海。

    现在的这具身体原名也姓李,叫李小武,今年二十二岁,是刑满释放人员。

    这个李小武从小就偷鸡摸狗,终于在十九岁那年因故意伤害罪被判处六年有期徒

    刑,在半个月前因表现优异所以提前释放。

    出狱之后,李小武因一无所长,只能靠打零工才勉强悲催生活。就在昨晚,

    李小武突发恶疾去世,李胜鸠占鹊巢了这具身体。

    「这感觉,身体充满了力量!」

    李胜起身,来到阴暗肮脏的卫生间,借助墙上那面破碎的镜子看到了现在的

    样子。

    长得中规中矩,说不上丑陋但也谈不上帅气,唯一能加分的可能就是一米八

    的身高了。不知是否因为职业能力的缘故,这具身体身上的毛发旺盛、肌rou发达,

    让人一看就望而生畏。

    李胜拉开裤子看了看,咧嘴一笑。

    不愧是「强jianian犯」,吃饭的家伙式儿倒是雄厚。

    这时,破木板床上那支碎屏的手机叮咚叮咚疯狂响了起来,李胜拿起来一看,

    发现自己被拉进了一个叫「黑暗阵营」的群聊中,群聊里的五个人赫然正是抢劫

    犯、杀手、诈骗犯、骇客以及强jianian犯。

    骇客:各位大佬们,小弟孙博阳。请各位大佬多多指教。

    抢劫犯:王猛。

    骇客:看这架势我们好像真的被卷入不得了的事情里面了。接下来我们怎么

    办?

    抢劫犯:干他奶奶的,反正都是白活的,多活一天赚一天,想那么多干嘛?

    干就完事儿了。

    诈骗犯:我能确定我的确已经死了,能让我们重活一次而且变成其他人这种

    手段,恐怕真的只有神明才能做到吧。

    骇客:那个……我现在这个身份是个孤儿,身上只有不到十块钱。有没有大

    佬能V我点钱吃个饭?

    抢劫犯:你不是骇客吗?不会随便黑个银行什么的,搞个几百亿来画一画?

    骇客:(冷汗)大哥,我根本没学过编程啊,我只会打游戏……而且我现在

    才一级,只有一个「记忆迷宫」的被动技能和一个「窥探」的职业本能,这个被

    动技能鸟用都没有啊。

    一直不说话的杀手这时终于露面了:实施你们的职业本能描述的行为就能获

    得经验值,很快就能升级了。我现在已经升级并且获得了一个新的技能。

    骇客:杀手大姐NB!话说你的职业是杀手,不会是要杀人才能升级吧?

    杀手大概是不方便打字,只拍了一张照片发在了群里。

    李胜点开,照片是在一个类似职工宿舍的地方,地板上躺着一个男人,男人

    的脖子似乎被人用利器割开,裂口处鲜红的血rou和喉管都清晰可见,潺潺流出的

    血液已经在地板上积攒了一滩血泊。

    聊天群一下子变得死寂,良久之后,骇客才弱弱发了一个「颤抖」的表情包。

    这时,诈骗犯也说话了:大家都是重活一次的人,就不要拘泥于过去的是非

    观念了。如果想要把握住这得之不易的新生命的话,恐怕得想办法取得这场游戏

    的胜利了。我们现在既然是队友,那之后还需要通力合作互帮互助才是。大家的

    职业、位置不同,现在先各自安定下来,想办法提升等级吧,之后我们再找机会

    碰头细聊。

    众人均回复了一个OK的手势,李胜也随大流发了一个OK,然后将手机往兜里

    一揣。

    显然,杀手职业需要杀人才能升级。那么抢劫犯应该是需要抢劫才能升级,

    诈骗犯应该是需要骗人才能升级。

    至于自己这个「强jianian犯」么,竟然需要强jianian才能升级吗,这可真是……令人

    兴奋啊!

    李胜捂着自己的脸,无声笑了起来。

    那么,让我看看,第一个受害者会是谁呢?

    ……

    李胜漫无目的游走在大街上,寻找着自己的猎物。

    虽然从所谓「神明」那里看到了无数的世界,但李胜确信眼前的这个世界就

    是自己熟知的地球,只是不在同一个城市而已。

    S市。世界一线城市之一,常驻人口接近两千五百人。这里是国际型的现代

    大都市,遍地都是豪车,富人无数,因此自然也是纸醉金迷的销金窟。

    上一世--姑且这么称呼吧。上一世李胜从未来过这座城市,没想到在死后

   
加入书签 我的书架

上一页 目录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