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蜀汉之庄稼汉 第1807节 (第2/2页)
儿子不简单,一母同胞还是龙凤胎的女儿,又能简单到哪去? 刘大郎啊刘大郎,这可不是我逼你,这是你主动跳坑的。 当年我可是婉拒过这门亲事的,算得上仁至义尽了。 所以希望你将来不要后悔,否则的话…… 反正只要你好好的,大家就都能好好的。 如果你不愿意好好的,自然有人会帮你好好的。 反正不能怪老夫心狠。 想了好一会,冯大司马又突然“啧”了一下。 算了,想那么多有什么用? 都说君子之泽,五世而斩。 老子为了汉家华夏,拼了老命跟历史惯性掰手腕,如果老刘家连两世恩泽都不愿意留给冯家,那就活该上断头台。 ps:七千九百多字,近八千字。 第1368章 后出师表 延熙九年,十六岁的冯令看到一母同胞的阿姊与太子出双入对,羡煞旁人。 反正十六岁的少年郎君是羡慕了,终于再也按捺不住自己内心的青春躁动。 于是向自己的大人委婉地提出,想要一个陪侍丫头。 要求不高,甚至可以说得上是有些卑微。 卑微到这个陪侍丫头可以是胡姬——如果会跳胡舞那就最好不过了。 谁料到大人直接就拿书简砸自己,还叫自己滚。 这简直就是不讲道理! 梅姨跟随大人的时候,大人的年纪也正好是十六岁吧? 所以凭什么十六岁的大人就能有蛮女陪侍,十六岁的自己想要个胡姬陪侍就只能滚? 本想要得到父爱的冯二郎,非但不能如愿,反而有种痛失父爱的感觉。 十六岁的少年郎累觉不爱,无比心塞。 走出书房后,看着开始暗下来的天幕,冯二郎只觉得这个天空,正如自己灰暗的心情。 而此时的冯大司马,根本没有心情去管十六岁少年郎的青春伤痛。 当然,就算他知道了,也懒得去理会——妈的老子十六岁的时候,就已经跟诸葛老妖谈笑风生,指点江山了。 甚至在跟诸葛老妖拉扯个有来有回的同时,还能顺便拐个女保镖,再哄个小萝莉,手拿把掐。 你小子真要为了这点丁丁大的事要死要活,不用老夫出手,镇东将军的鞭子可不是吃素的。 真要不思长进……老夫的儿子虽然不算太多,但肯定也不算太少。 秋日的最后一个月很快过去,时间来到了延熙九年的十月。 冯大司马在十月的某次朝会上,给大汉天子上了一本奏表,名曰《出师表》——史称《三出师表》,用以区别丞相的《前出师表》和《后出师表》。 臣永言: 先帝深虑汉、贼不两立,王业不偏安,故托丞相以讨贼也。 以先帝之明,量丞相之才,纠大汉志士,幸得天之佑,将士浴血,多经苦战,方能收复两京。 陛下虽还于旧都,然汉室犹不过复天下三分而已。 贼据河北,有残害之心;逆占东淮,有僭越之举。 丞相鞠躬尽瘁,呕心沥血,憾逝长安,非不自惜,顾王业不可得偏安,故冒危难,以奉先帝之遗意也。 彼时陛下与丞相托臣而弗疑,臣临危受命之日,寝不安席,食不甘味,恐负陛下与丞相之托。 今贼既失于西,又内讧于东,兵法乘劳,此进趋之时也。 谨陈其事如左:…… 大汉天子览表曰: “大司马身负举国之重,为国征伐多年,可谓远涉艰难;丞相之后,又尽心国事,可谓劳累神思。如今竟不肯安席,而欲再亲自临阵讨贼耶?” 大司马慨然道: “臣受陛下托国事之重,又受丞相遗命,夙夜未敢有怠(此时的张大秘书吹了一个黑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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